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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支持银发经济发展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未来五年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发展的目标,旨在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深入参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加大对银发经济的金融支持。这一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养老金融发展进入新阶段,将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方案》明确,未来五年,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发展将取得明显成效,逐步建立起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体系。具体目标包括:形成较为规范成熟、稳健高效的养老金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多元主体参与、多类产品供给,有效满足多样化需求的商业养老金融体系;基本建成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服务紧密衔接、相互支撑的融资和保险保障体系;形成适合我国国情,体现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发展特点,能够有效防控风险、维护老年消费者金融权益的监管制度体系。

在积极参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方面,《方案》提出,支持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增强服务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制度能力,促进个人养老金制度持续健康发展,持续推动商业养老金融改革。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要大力发展个人养老金业务,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参加人参与积极性,实现资金账户数和缴存规模稳步增长。同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丰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领取方式,创新产品和服务,探索提供长期或终身养老金领取服务。

为加强对养老产业的融资支持和风险保障,《方案》提出,加大银发经济领域信贷供给,丰富股权和债权投资方式,加强养老产业保险保障。鼓励银行机构积极探索引入政府融资担保机制,有序扩大信贷供给,通过提供专属产品、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支持适老化改造、智慧养老设备研发制造,以及利用闲置存量场所改建养老服务设施等领域发展。保险机构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助浴等业态责任保险,丰富面向老年群体演出、体育、旅游、出行等领域,以及特定场所和设施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和财产保险。

在推动商业养老金融改革方面,《方案》明确,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鼓励保险机构创设兼具养老风险保障和财富管理功能的商业保险年金新型产品,支持浮动收益型保险发展。稳步推进特定养老储蓄试点业务发展,进一步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探索建立多重风险缓释机制,支持建立投资者养老理财账户。稳妥有序建立养老理财产品转让机制,便利投资者投资及长期持有。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落实《方案》要求,提升金融支持的精准性、有效性,大力发展各类养老金融业务。同时,持续加强和改进监管,健全与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监管制度体系,做好风险防控,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特别是老年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过《方案》的实施,银行业保险业将进一步提升服务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能力,为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助力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增进老年人福祉。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观察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