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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八部门联合发文!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 21 日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着重发挥监管、货币、财税、产业等各项政策合力,从增加融资供给等 8 个方面,提出 23 项工作措施。

增加融资供给

做深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向外贸、民营、科技、消费等重点领域倾斜对接帮扶资源。

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法人类贷款、民营类贷款投放。

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落实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

支持小微企业开展股权融资。

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指导银行加强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降低贷款附加费用,指导银行清理违规收费,规范与第三方合作。

坚决整治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

提高融资效率

稳妥发展线上贷款,指导银行利用科技手段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及时完善反欺诈模型规则和技术手段。

提高线下贷款办理效率,合理精简申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

指导大中型商业银行合理下放授信审批权限。

提高支持精准性

加强对重点领域企业的金融支持,对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组织开展 " 一月一链 " 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全国行活动。

加大对外贸新业态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落实监管政策

定期对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开展监管评价、评估。

抓实尽职免责工作,督促银行细化尽职标准和免责情形,与不良容忍度有效结合。

健全普惠金融事业部机制,落实绩效考核权重、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优惠等要求。

强化风险管理

修订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制定差异化标准,简化分类方法。

引导银行向小微企业贷款倾斜核销空间和资源。

以试点方式适当提高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经营用途的信用贷款清单式核销上限,提升不良贷款处置效率。

完善政策保障

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支持。

落实相关财税支持政策。

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有序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修复工作。

强化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

做好组织实施

各部门按照工作分工,抓紧制定出台政策细则。

指导银行抓好政策落实,制定实施方案。

来源:新闻联播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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