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事局多措并举 全面宣贯《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简称新《规定》)
汕头海事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贯活动
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航运公司
及相关企业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不断筑牢辖区船载危险货物安全防线
通过加强内部学习宣贯,加深对《规定》的理解,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水运危险货物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02
参加上级宣贯解读
精准把握新规监管要求
2月28日,汕头海事局组织参加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新《规定》宣贯暨船载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视频会,全面理解了船舶适装证书、包装检验合格证明、进出港许可管理、安全适运报告、行政处罚原则等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局危防执法人员管理水平,为新《规定》全面精准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03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共同筑牢海上安全防线
汕头海事局分别在榕江、广澳海事处举办现场宣贯会,辖区22家港航单位共37人参加,海事部门从《规定》修订必要性、修改主要内容及监管要求宣讲,现场解答航运公司、船员及代理单位提出问题,并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进一步强化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海运危险货物安全事故发生,共同筑牢海上交通安全防线。
04
开展船岸安全检查
创新“码头长制”管理举措
3月4日联合开展关埠富地油库码头船岸界面安全检查,重点核查消防设施、应急切断、喷淋系统、装卸管路安全技术状况,确保操作规程符合《油轮在港作业安全要求》。3月19日汕头海事局、广东中石油昆仑液化气公司、顺源海运公司在德源LPG码头举行“码头长制”启动仪式,各方在信息共享、联合监督、应急处置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
供稿 | 危防处
编辑 | 黄梓蝶
审核 | 曾彦雄、刘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