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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淋淋的教训告诉我们,千千万万不要和好喝酒的人一起吃饭

看了一篇报道,有户人家儿子结婚,在饭店里大摆宴席。有一个喜欢喝酒的人也去了。这个人50多了,喝了半辈子酒了,见了酒走不动道,宁愿不吃饭也得喝酒。

这样的人就是不劝酒,他自己都能喝醉。国人虽然好客、好酒,自从酒驾入刑后,在饭桌上,基本没有喝酒的人了,更没有劝酒的人了。大家都是上了菜后吃点就撤了。

这一桌的人和这个好喝酒的人都认识。但是各人吃各人的饭,没有谁劝他喝酒。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两杯酒后,正在说着话,这个人头一歪就失去了意识。有人打了急救电话,等120来了以后,这个人已经去世了。

这人的家属不愿意了,大闹了酒店,要求主人家和他一个桌吃饭的人赔偿。

据了解法律的人士说,主人家和他一桌吃饭的人都得赔偿。

这件事情让我想起了一件旧事。大约二十年前,我们村子里的小学同学,在临沂南部的县运输公司工作。同学回家看父母的时候,晚上在我们镇上最好的酒店摆了一桌。

他主要是为了感谢他的兄弟姐妹在老家照顾他的父母。因为他在外地工作,没有时间照顾。

同学除了约了我,还约了他的堂侄。他堂侄在我们这里号称大“酒壶”(就是能喝酒),在镇直某部门工作。我们一桌8、9个人,除了几个女士,大多都喝了不少的酒。喝的酒是兰陵陈香。我们临沂人都知道,兰陵陈香在我们那里是好酒。这个酒度数低,不醉人。同学这个堂侄喝了5、6两吧,我们送他的时候,他一点醉意都没有。

当晚,同学堂侄在回家的路上,驾驶的摩托车和大货车相撞,不幸去世了。

同学堂侄的爹妈不愿意了,到同学他父母那里闹,到同学单位闹,据说最后同学赔了4、5万元了事。

好后怕,如果他堂侄是现在出的事,他父母把我们一桌人都告了,谁都得赔。

从这以后,我就戒酒了。如果有聚会,看看有没有好喝酒的,如果有,尽量不去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