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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司法守护童年,不止于“零容忍”

六一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守护未来: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护航成长(1978-2024年)》,这是对过往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总结,也是人民法院以法治之名做出庄严承诺:司法守护童年的笑容,促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

1984年,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设立新中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如今,全国法院已建成2700余个专业化审判组织。回首几十年的发展历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早已经从狭义上的“事后审判”,转向了更内涵丰富的全面保护。

首先,人民法院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零容忍”,回应了公众对正义的朴素追求。人民法院对涉未成年人的杀害、性侵、拐卖等案件依法从重处理,特别是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多次展开专项治理,有案必查、有罪必惩,坚决从重打击。我们看到,人神共愤的“人贩子”余华英、“姐弟坠亡案”的凶手张某和叶某尘、“隔空猥亵”线下威逼强奸的王某山等侵害未成年人的罪犯,都被依法判处了死刑,并已经执行,树立起了法律的高压线。

这一次,最高法还特别披露,近年来采取偷盗、拐骗等方式拐卖儿童的犯罪,已呈零星发案态势,这极大增强了公众的安全感,也是全社会协同“打拐”的优异成绩单。

其次,人民法院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特色审判工作机制。少年法庭创立了圆桌审判方式,营造了适宜的审判氛围;法院探索推出“代理家长”参与庭审机制,彰显社会的人文关怀。“首审责任制”、轻罪记录消除机制等制度创新,让司法保护更公正、更精准。

第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不断创新制度,努力无死角、无漏洞地维护未成年人利益,从事后的惩罚转向源头治理、系统化治理。我们看到,从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到发送司法建议堵塞宾馆“开房”管理漏洞,从实施性侵前科人员的教育职业禁入,到用家庭教育指导令唤醒失职父母的监护责任,司法保护的内容更为丰富。

第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引发关注,要摆脱“保护与宽纵”的二元对立,这需要司法机关延长未保工作的“业务链”,提升工作的“颗粒度”,研判未成年人成长轨迹,努力“治未病”,及时化解矛盾。比如,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一直强调在审判时要全面掌握未成年人家庭结构、成长过程、道德品行、身心状况等情况,做到审判与教育的同步完成。山东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则是将未成年人审判社会工作站延伸到了学校,搭建起了“法葵青春驿站”,第一时间化解校园霸凌等涉及未成年人的矛盾问题。

从“强制报告”到“铁腕打拐”,从“零容忍”到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制发,司法机关不断延伸司法保护触角,织就多元保护的同心圆,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保护格局。

又一个六一儿童节即将来到,愿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让青春的梦想在公平正义的天空自由翱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