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 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长沙医院全面落地,确有需要的患者可自愿预交费用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 6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预交金、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以减轻患者预付资金的压力。